松政办[2006]112号
关于做好《新农村商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推动商务信息下乡,更好地引导、培育农村消费和商品流通,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商业发展,商务部最近创办了公益性周报《新农村商报》。为做好该报发行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新农村商报》的宣传推介工作。《新农村商报》是商务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立足商务、面向农村和农民,坚持以“农村流通”为特色的报纸,着力于为广大农民提供农村市场和商务政策资讯,每周三出版,采取邮发赠阅的方式发行到每一个行政村。各乡、镇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切实做好宣传推介工作,把这一惠及广大农村、农民的好事办好。 二、扎实工作,尽快落实各行政村收报张贴人员。“送报到村,专人张贴”,是充分发挥《新农村商报》作用的关键。我县涉及到二百多个行政村(社区),工作任务重,时间要求紧,各地要采取得力措施,每全行政村(社区)落实一名收报张贴人(人选取可从下列范围挑选:村委会工作人员,学校工作人员,“万村千乡”农家店人员),并填写附表(1),做到专人收订和张贴。 三、加强领导,建立联通网络。为尽快建立《新农村商报》的通联网络,加强检查督促各村收报张贴人履行职责,县商务局指定一位同志为《新农村商报》通讯员,各乡镇将分管农村商务工作负责人姓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等相关资料按附表(2)的要求填写。附表(1)和附表(2)请各乡镇在10月18日前汇总上报至县商务局。 联系人:张国彬 电话:7821653 传真:7821941 电子邮箱:shihehua@sina.com 附:表1、表2
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新闻 商报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委宣传部。 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0月10日印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