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上报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名单的通知 |
|
| 2008-12-02 20:40 文章来源: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关于上报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名单的通知
宜商运字[2008]号
各县(市)商务局:
根据省商务厅2008年10月31日全省市场监测工作会议要求,现就新增上报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9年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网络延伸至各县(市),请按照商务部印发的2008-2010年度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商务部市场运行司网站5月21日发布)要求,选择3至5家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于2008年12月底前报我局市场运行调节科。
二、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包括超市、农贸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各地上报样本企业中要有一家农贸市场。列入省绿色批发市场的企业必须作为监测样本企业。
三、所选样本企业不仅在当地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而且要考虑企业管理水平,能按时、准确报送信息,以减少监测工作难度。
四、生活必需品监测是一项常规性工作,各局要确定具体工作人员。要向企业宣传市场监测工作意义,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让企业放心、愉快地接受监测信息报送任务。
五、上报监测样本企业经省厅核准后开始报送信息,并在适当的时候配置监测设备。
特此通知
安庆商务局市场运行科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