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当前家电下乡工作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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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26 14:43 文章来源: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关于做好当前家电下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08〕70号)等有关文件和全省家电下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市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做好当前家电下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销售网点规划布局与建设规范
合理布局销售网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县级商业网点规划,合理布局家电下乡的备案销售网点或制定销售网点规划,既要防止过多过滥,又要便民利民。原则上,可参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优先“千村百镇”示范村镇布点,同时兼顾交通运输条件,指导销售企业合理布局并构建销售网络体系。
加强销售网点核查。各地要对已经备案的销售网点进行一次全面实地核查,对于“未经授权、不具备送货及安装调试能力、未配备电脑且不能上网、没有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工作”等基本要件的备案网点,要督促销售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责令销售网点限期整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通过核查,对销售网点不足的,要指导销售企业进行合理布点。
强化销售网点建设。销售网点要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督促销售企业组织调配货源,逐步建立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原则上,城市和县城的销售网点要有200平方米、集镇要有50平方米以上的销售和展示场所,店堂要整洁明亮,电话、电脑、互联网、消防器材、服务承诺、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招贴、购买须知、授权标识牌等要一应俱全,商品陈列要整齐美观,要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家电下乡的广告牌,要在醒目处张贴销售中标的家电下乡商品、价格等信息,张贴县级商务部门、销售企业的举报投诉电话和受理机构名称。
严格销售网点责任。对已经备案的销售网点,各地要明确其职责,根据各地情况,备案销售网点可与县级商务部门签订责任书或向县级商务部门签署承诺书,明确销售网点应该履行的责任、义务,对产品质量、销售价格、网络建设、诚信服务等方面做出明确承诺,并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努力向广大农民提供合格的产品、优质的服务、优美的环境。对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责任的销售网点,告知其销售授权的企业,并下达整改通知书。
二、继续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力度
制定宣传方案。各地商务部门要针对各地家电下乡的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确保宣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户,确保每个农户家庭都有一份政策宣传单。市商务局将编写政策宣传资料,并通过安庆电台1584热线向全市农民进行宣传。
争取媒体支持。各级商务部门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的支持,组织和动员各地新闻媒体,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和实施效果的宣传,通过媒体为农民购买家电答疑解惑,报道优秀企业和销售网点的做法与经验。
指导企业宣传。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销售企业做好宣传,有条件的企业都要印制宣传单,正反两面分别印制家电下乡政策和中标企业及产品介绍,将扩大宣传与强化促销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广播、电视、条幅、短信等多形式扩大宣传效果,做到在全市农村广为传知、家喻户晓。
三、抓住机遇扩大家电下乡商品销售
指导企业强化促销。各销售企业和备案销售网点,要积极抓住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开拓市场。销售企业要组织专门班子,在加强与各级商务部门联系的同时,要切实抓好销售网络建设,加强对授权网点的巡查,做好供货和销售情况统计分析,对适销对路的产品要加强生产与采购,防止断档脱销。要指导授权的销售网点规范经营,落实促销的各项措施,有序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多种形式强化促销。围绕扩大销售的主题,商务部门要指导销售企业和备案销售网点制定促销办法,组织文艺宣传队、大篷车下乡、农民集中团购等形式深入乡村,将购物与寓教于乐的文艺活动结合起来,既要丰富农村的文化生活,又不失时机的扩大销售,提升中标产品的品牌和企业形象。目前正值元旦、春节来临之际,是农村传统的婚嫁喜事频发时期,更是农村家电销售的旺季,各销售企业和网点要认真组织开展促销活动,努力提高促销效果。
加强促销安全防范。各销售企业要适时举办大型促销活动,尤其要重视县城和重点集镇家电市场,大型促销活动要制定促销活动的应急预案,并报当地县级商务部门备案,同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确保促销活动安全。
四、严格加强家电下乡督查
强化组织纪律。家电下乡是国务院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惠农的民心工程,各级商务部门和销售企业、销售网点,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政策,要作为一项重要的纪律执行到位不折扣,落实到户不走样,商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机收费,确保政令畅通,违纪违法的一律严惩。
加强政务公开。各级商务部门要按家电下乡的政策规定、中标的销售企业、备案登记的销售网点通过同级政府、商务和财政部门网站等形式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市商务局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督促。
严格督促检查。各级商务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受理机构,受理投诉、举报,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类问题,要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访问等多种方式予以核实,经查属实的要及时进行处理。市商务局(联系人:王勇、鲁靖,联系电话:5019817、5019827)将安排专题督查,组织媒体明查暗访,对查出的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五、做好家电下乡的信息报送
明确信息人员。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充分认识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专人做好家电下乡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做好家电下乡信息报送工作,努力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督查信息报送情况,尤其是已经销售的家电要按规定时间进行登录,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报送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商务部门要善于总结各地首创精神,对家电下乡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中制订的措施、积累的经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等,每月1号都要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市商务局,加强各地的经验交流和宣传。
强化工作考核。按照把我市建设成为“家电下乡示范区”的目标,各地要建立完善的家电下乡工作档案,市商务局将严格加强对各地家电下乡工作的考核,并纳入市商务局对各地商务工作考核内容之中,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要求,不定期组织检查,及时纠正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的偏差。
六、抓好典型示范推动全局发展
抓好精品店建设。围绕上水平、促销售,各县级商务部门要抓好一批精品销售网点建设,探索和制定精品销售网点的建设规范,从硬件和软件两个层面进行总结提升,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现代流通业的发展水平。
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对先进企业和精品销售网点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努力提高家电下乡的成效。市局将根据家电下乡的进展情况,适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交流。对于积极落实国家各项政策的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将在今后的流通业发展政策上给予优先支持。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送:省商务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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