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法定地址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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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27 21:55 文章来源: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法定地址的审批
一、核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二、申报条件:外商投资企业。
三、申报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变更法定地址申请报告(原件);
2、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关于变更法定地址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4、场所用地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5、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文件。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材料,由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专文并附材料一式2份报市商务厅局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符合条件的,批复同意变更;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
五、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取《批准证书》工本费10元,依据是: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字(1997)55号文。
安庆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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